了数次,我大周如今工商业兴盛,朝廷亦设立“商部”专管工商业事务。
然而从律法上来说,我国法典《大周刑统》虽也有许多规范商业行为的律令,然而随着朕登基这几十年来工商业的极大发展,已明显不够细致,不敷日常商业生活之用。
《大周刑统》上次还是开熙十二年时,朕命王太傅组织人手增修的,如今已过了三十余年。
朕意再选合适大臣组织人手,将《大周刑统》中有关工商业的律法增补完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