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有一种天然的默契,大宋朝的默契,给钱,出兵,不给钱,不动。
苏武出城去,秦明自是在城中,便也要与知府多说几句,还要见见家眷。
慕容彦达自是一番安慰,也说秦明辛苦之类的话语,自然也要给钱,与苏武客军比起来,这是自己人,倒也多少有些后悔以往,而今多少要弥补一些……
回到营里,中军大帐,诸般统计上来了,赏赐便也不等,军中有钱。
杀贼一个,给二十贯,十贯能买一亩地去,再有十贯能买头牛。乃至也有一些贼首,是多人来分,各自分十贯八贯去。
其实给不出多少钱去,贼人也不够杀,抚恤自然不能少,战死,一百二十贯,养的是父母妻小半辈子无忧。
重伤,若是还能治愈的,给三十到五十贯。若是不能治愈了,失去了主要劳动力,给八十贯,留在军中帮衬做杂事,养着。
轻伤的,看情况,五贯八贯十贯的,连苏武自己,也得了五贯抚恤。
此番小战,花不得多少,但制定的是个标准。
军中将士,看着封赏,自然有人欣喜激动,有人眼馋心动,只恨自己怎么当时没跑快一些,没悍勇一些。
李云龙一人此番,就得了八十贯钱。
鲁达等人,自不用说。
乃至各个军官,还有额外赏赐,这个倒是暂时没有什么标准,反正苏武出手从来大方。
只待此事一罢,苏武下令:“把那些贼寇尸首都运到山里去埋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