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由于原主的关系很少出门,这让他的肤色十分白皙。就算放到现代社会,也能完胜许多小姑娘,妥妥的奶白肌。
但大部落则不一样,大部落已经有初步的等级观念,使得跻身上层的人可以不用劳动。所以,在大部落中,大致可以通过肤色判断一个人所处的地位。
厉眼神阴鸷地盯着短腿男人,沉声命令道:“把你的眼睛从他身上移开。”
他像是没看到厉脸上的表情一样,和身边的人说:“你看他,长得比女人都好看,不知道摸一把......”话还没有说完,杀猪般的惨叫就响彻整个部落。
“啊!啊!你这个鬣狗,你怎么敢,敢的!就不怕勾陈对延越开战吗?”
此刻,他的右腿已经被历踹断,整个人摇摇欲坠。这一脚厉用了十成的力道,断腿处甚至可以看到骨头茬子顶起的皮肉。
无视了他的嚎叫,历干脆地踩上断腿凸起的地方,残忍的眼神像是地狱里走出的判官。“你都说我是鬣狗了,还敢招惹我?”
“咔嚓”骨头再次断裂的声音清脆而绝望。剩下的四个人吓的不敢动弹,努力地将自己缩成鹌鹑。
男人疼的撕心裂肺,也只会喊,“啊!啊!我们首领是不会放过你的。”
“不会放过我?”厉收起笑容,眼神好似刮肉的刀子一般,“侮辱了延越下一任祭祀还能给你留口气,难道不是我的仁慈吗?”
常念脑子有点懵,一时没反应过来。厉是在保护他,还只是维护延越的尊严。
或许是疼疯了,男人说出的话更难听。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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