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州郡县并非东晋所独有,溯源追本,至迟在东汉安帝永初以前,就有侨郡侨县的设置;而流风余韵,魏晋多有沿袭,至于胡人入主中原后的侨州郡县就更多了。
永嘉南渡以来,为了安置大量从北方南渡而来的流民和士族们,东晋朝廷和当轴士族们在南方各州郡境内大量设置侨州侨郡及侨县。
例如:
史载元帝司马睿时,琅邪人随元帝过江者一千余户,元帝在太兴三年(公元320年),侨立怀德县于建康,以安置这些琅邪侨民。
成帝咸康元年(公元335年),又在徐州江乘县境内侨立琅邪郡,为了和北方的琅邪郡区别起见,称为南琅邪郡。北方的琅邪郡有临沂县(琅邪王氏所在的本郡),于是南琅邪郡领邑下也侨立临沂县。
可以说有晋一朝,自元始,明、成、康、穆、哀、废、简文、孝威、温侯历朝都有在江左设置侨置州郡县的记录,但多以郡县为多,设置侨置州郡地则大多以徐、扬二州为多。
“户籍方面,侨民也与普通民户或土著居民有所不同,普通民户或土著居民的户籍是用黄纸制成的黄籍,而多数侨人的户籍是用白纸制成的白籍。可是晋世黄白籍紊乱,各级官署早就失去了户籍记录,最早一份还是哀帝年间的,根本不可考。”郗俭拿着手中的一份白色的侨民户籍。
侨民白籍在内容上的一大特点是“许其挟注本郡”,即允许在户籍上注明本人的原籍,又注籍白籍者减免正常赋役。
值得注意的是,与诸多侨州郡县由无实土向有实土的转变相同步,多数侨流人口也由注籍白籍、减免正常赋役向改籍黄籍、承担正常赋役转变,完成这种转变者,则是土断政策的实行。换言之,正是土断,使得侨流人口丧失了特殊身份与优待权利。
据上陈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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