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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宗是她在离京之前,特意从大理寺的资料库里翻找出来的。
元和六年及元和十三年的案子发生时,出任洪源郡太守的是李保中。李保中虽然没能查出凶手,但对每桩案子的记录却十分详细。
“磨墨。”将案宗从头看过一遍后,陈韶吩咐。
蝉衣磨完墨,又铺好纸,提笔蘸满墨汁,遂递向她。
陈韶握笔,快速写下:
元和六年、元和十三年连环杀人案受害者共计十七人。其中五十到六十五岁妇人计六人,二十到三十五岁妇人计六人,二到七岁男童计五人。
两起连环杀人案虽间隔了六年,但作案对象并无明显变化,作案手法从割颈到虐尸为逐步发展,呈一定的规律性,故凶手系同一人或同一伙人,可并案调查。
涉案的村镇共计十一个:大叶村、周公村、云河镇、长河村、小常村、万安村、李家沟、文海乡、小田村、赵家村、平高乡。
云河镇、小常村、李家沟、万安村、文海乡、大叶村均犯案两次,是否有特殊原因?
涉案的十一个村镇,均分布于洪源郡西北方向。
除小田村隶属洪源郡下辖的汉源县外,其余十个村镇均为洪源郡直辖。其中,小田村距离云河镇仅二十里。
凶手单一地选择这个方向作案,还屡屡逃脱追捕,足证他对这些村落熟识,极有可能住所也在这个方向。侦查方案可定为与这十一个村镇经常有往来之人。
所有死者不论年纪大小,均有反绑双手的动作,可见凶手力量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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