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有大量的CG特效,这事急不得,这也是主要看点之一。
贝尔曼带着团队,再一次跟华纳的人进行了接触,《蝙蝠侠》的谈判,要比《小丑》难多了。
哪怕是华纳非常想要曹阳的“名义”,但涉及到差不多两亿美元的投资,并且还是以票房为目的的电影,零点几个百分点都要争论好几天。
反倒是曹阳让贝尔曼提议的,把《小丑》做成合拍片事,贝尔曼只是说了只要做成合拍片,就能直接在华夏上映,不需要占用“进口片”名额。
华纳只是问了一下有哪些公司想要投资。
当听到有中影和曹阳所任职的青影厂之后,就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华纳的想法很简单,一部文艺片,以拿奖为目的,多一个投资人分担投资,那当然是极好的。
不要说是中影和青影厂了,这种不以票房为目的的电影,任何公司来分担投资,华纳都是举双手欢迎的。
当然,前提条件是,这部电影票房没大爆。
若是到时票房大爆了,华纳有的是方式方法让电影“亏本”,哪怕是华尔街来了也找不到任何法律上的破绽。
嗯,法律上的。
至于一些看起来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就像国内某部电影,一顶破草帽就要6000美金的报账。
这看起来显然是不合理的,一个道具而已,难道路边摊卖30元人民币的草帽,跟6000美金的草帽拍出来的电影效果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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