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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曹阳的奇幻之旅》里发表的,想要改编权的话,不谈曹阳的其他费用,仅仅只是电影改编权这一项,贝尔曼对外谈判时,默认起步就是5%的分成。
在这段时间里,曹阳把《蝙蝠侠》的剧本也已经写出来了。
贝尔曼给他组建的团队里,不仅有负责谈判的商业和法律方面的,还有专业的编剧。
曹阳把剧本的大致框架写出来,这些编剧就在固定的框架和要求下,往里面填充内容。
这些编剧跟我们国内的编剧完全不同,他们属于专业的流水线“工人”,完全是好莱坞的模式。
有人专门负责人物性格,有人负责故事,有人计划细节来“填坑”、布置悬念,最后由曹阳融合成完整的故事。
华纳对于曹阳的剧本有审核权,这是写进合约里的,他们肯定也怕曹阳乱改蝙蝠侠。
总体上,他们对于曹阳的剧本是满意的。
华纳主要就是审核剧本有没有“出格”的地方。
单看剧本跟电影的成片有时候是两码事,不同的导演用同一个剧本,拍出来的电影肯定是不同的,这也就是导演的价值所在。
当然,导演拍出来的镜头,不同的剪辑师根据制片人的要求,剪出来的成片也是不同的,有时候甚至能剪出两个截然不同的“电影”。
这也是为什么在好莱坞导演很重要,但项目的制片人更重要的原因之一。
剧本既然没问题了,华纳也立项了,曹阳就准备召集剧组的现有人员,商讨了一下电影的筹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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