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她,关家二小姐,一个带来奇怪生辰让他推演之人。
没曾想还能碰上。
温玉章低头看着手里的画纸,眉头微微一皱,这画工确实一般,线条也不精细。可诗三百,她偏偏选了这一句。
飞鸟辞枝。
十二年前,他见过相差无几的画,连落笔顺序都无甚两样。
那时候,他还是个流浪在外的孤儿,和一群乞丐抢吃的,常被打得浑身是伤才能抢到一口馒头。
他每天的愿望就是不饿肚子。
年纪太小,杂货铺不愿意收他做工,他只能捡别人剩下的吃,早就看惯了白眼和奚落。
温玉章虽不修边幅,但长得不错,所以也有玩世不恭的公子哥要他进府陪玩。
所谓陪玩,可不是陪着打马球、闹学堂,而是满足他们的特殊癖好,如鞭子和蜡烛。
幸好他腿脚利索,跑得快,几乎都逃过了。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时间久了,终是有躲不过去的时候。
一日傍晚,他偷溜进酒楼里吃客人剩下的米饭,被赶回来拿扇子的人撞上,非说这扇子不是遗落的而是他偷走的。人赃并获,要拿他去见官。
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无依无靠,官岂会听他言语?
那人说不见官也行,就跟他回府,当他的书童,温玉章又咬又踹,却拗不过对方有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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