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三线品牌先是打电话给了另外一个同样找锦梨联名的三线品牌,然后第二个品牌又联系上了第三个品牌。
总共有三个三线品牌想找锦梨合作,其他五个都是一二线品牌。
所有品牌都分属不同的大公司,这三个三线品牌因为利益一致,所以才聚在了一起开会。
果然,所有品牌负责人都不想答应锦梨这种无理要求,觉得锦梨太过严格,之前他们跟明星一同合作,明星那边都不会提出那么多要求。
有个品牌负责人直言不讳:“哪怕我们找个一线明星来代言,都没有那么费事,想用明星的形象就用明星的形象,明星也不参与生产制作环节。
我们找锦梨去开发联名产品,不仅要让她参与利润分成,付出的更多,还得被她指手画脚,这是什么道理?这不是现有的联名玩法!”
另一个负责人问:“所以你想怎么做?”
“跟晨曦娱乐提出抗议,这份合作对我们太过苛刻了,万一锦梨故意刁难我们怎么办?”那个负责人如此说道。
其实大家都知道,锦梨把标准定得严格一点,也是想要联名产品的质量好一点。
质量上去了,那联名产品的价格他们也可以一同跟着上去,品牌自己其实是不吃亏的。
但品牌看中的是锦梨的国民度,不希望生产太贵的联名产品,主打一个物美价廉。
那么,品牌与明星的矛盾就此产生。
一个想低质量低成本,一个想高质量但价格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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