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楚:“什么?”
陈已秋抿了抿唇,似是思考良久,郑重地点了点头:“嗯,我应该是...很喜欢他。”
在这之前,他没有体验过心碎的滋味。
他的恋爱经验并不多,正经的也就上一段,即便分手了喝酒买醉,他也只是放任自己去感受在这段失败的恋情中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叹、是唏嘘。
见好友因为分手而在工作上频频出错,生活一团糟,他只觉得是好友承受能力不够,不够专注自己的生活,在感情上投入太多,他没办法理解,把爱情看得大于生死的人。
爱情,不过是调味剂。
如果让一个人觉得尊严都不重要了,那这段爱情就是不良的。
他一直秉持着自己的理念,这么多年,过得舒心,相安无事。一直到某一天,有个一直在他生命中的女生,引起了他的注意。
她的小心翼翼、她眼底的雀跃、她的欢喜、她的情绪,不知何时起已经掌控了他的命脉,可以随意牵动他的心情。
甚至,他觉得他可以为了她,不顾外界眼光,只要她。
但是此时此刻脚底那锥心的痛觉,是为什么?
脚趾微微动一下,痛意便牵扯到全身神经,叫他痛不欲生。
心脏那处,仿佛被人用手残忍地掏空,肆意粗暴地玩弄、蹂躏,再放回去,却已是一片鲜红的肉泥。
常予盛觉得眼眶酸涩,他轻撇开了眼,嘴角微扬,道:“还那么年轻,就孤注一掷了,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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