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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疯狂的转动脚腕,躲着我的手指,他长长的脚掌转得飞快,像是能扇出风来。“真翻不过来,真的,你搬着我的腿把我掀过来吧,我自己真翻不过来。”
他从小稳重,我几乎没听过他着急的声音,真好听,希望他以后能经常这么说话。
把他掀过来并没那么容易,用了给给饮水机换大桶水那样的力气,他终于翻了面儿。
那根硬硬的肉棒没了床面儿的阻挡,立了起来,指向了天。
我看着他,想起之前夜总会的可爱男招待,也是被我捆成了这个姿势,主要我只会捆这一种姿势,再者我确实喜欢这个姿势。
我喜欢这个姿势,但我不确定是喜欢自己被捆成这个姿势,还是喜欢把别人捆着这个姿势,也许都喜欢,我共情能力很强,这种一致性令我常常能通感对方。
我不是没见识,我被捆成过很多种姿势,我确定我最喜欢这个姿势。
有些逼着人挺胸或弯腰的姿势太过辛苦,而这个双臂抱头、屈腿分开的姿势却很舒适,即使很长时间不被解开,也不会让人觉得痛苦。
这个姿势也最接近羞耻的本质,我小时候狂妄的想要证明些什么时,他就把我捆成了这个姿势展览给了别人,击碎了我的狂妄,也击穿了我的虚伪。
这个姿势是最厉害的姿势,没有哪个姿势能比这个姿势更暴露人的一切,这个姿势一定是羞耻艺术中的经典造型。
不过,对他而言不一定,我是女孩子,分开腿有一些象征意义,他是男孩子,可能觉得没什么,不过这不重要,此时我是主人,需要我的价值体系导引游戏的走向。
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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