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约,然后从签约年限到版权再到独立工作室,要求提了个遍。
结果刘琪居然还在那有模有样地思考起来了。
这让林夏非常诧异。
这合理吗?
就像是买家开了个价,她直接十几倍地往上提,对方不仅没让她走人,居然还在那考虑?
“你要知道,你提的这些条件,可以算是A级合约了,独立工作室这一条,更是S级。”
刘琪言外之意,就是这种合约,只有顶级的天王天后才能签署。
林夏作为一个新人,如果是其他人,刘琪想都不想就会拒绝。
她刚刚在思考的,主要是:如果真按这种一级合同,把林伯山的千金签下来,能不能搭上他这条线?
但就这样答应下来,她还是挺肉疼的。
毕竟林夏现在是有两首好歌,谁知道以后呢?
火了几首歌就江郎才尽的音乐人到处都是。
所以她还是决定考察一下,林夏本人究竟值不值得她破规矩投资。
“菲莎世纪那边,你自己斟酌着办吧,不过从个人感情上来说,我认为去那里对你的发展没什么好处。”
林夏听到刘琪这句话都懵了。
原来刘琪不仅不想当这个中间人,她甚至还在这反向说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