匣,剩下的那支二建不用老鬼不要就又便宜给大胡子了。二建说这ak47没有他手里这霰弹枪给劲,刚才这霰弹表现出来的威力让二建大为满意,我想也确实是这样,刚才这些枪手里被霰弹枪打出去最远的一个估计得有七八米远,够狠的!
\n
天色渐晚,我们收拾好东西,带走能带走的一切,就连那些被打坏的车辆油箱内的汽油我们都抽出不少带走了,看着没啥可拿的了我们开着三辆车就跑了,这地方不宜久留!
\n
一猛子开了一个多小时,找了一个避风隐蔽的地方安营扎寨。生起营火,做上开水,大胡子他们拿出羊腿和白酒叫上我们边烤边吃。几杯酒下肚后感觉身上暖洋洋的,四周的温度也不是那么低了,风吹在身上也不是那么冷了,我们之间的隔阂也少了许多,话也开使多了起来。
\n
我现在有时间仔细观察大胡子这几个兄弟了。其中有三个家伙明显就是亡命徒一类的角色,三十来岁的年纪,满脸沧桑中又带着一股子凶悍的气质,浑身上下充满了那种桀骜不驯什么都不怵的那股子狠劲。吃肉喝酒的时候枪就放在随手可及的位置,随时就可以拿起开打。令一个则四十来岁,一脸的精干之色,带着一副眼镜,手腕上的那块烁烁闪光的劳力士表让这家伙里外透着一股子富贵人家的气质,随身还片刻不离的带着一个挎包,不知里面装的是啥玩意,他跟大胡子他们完全不是一类人,不知怎么混到一起去了。
\n
大胡子见我打量他这几个兄弟就笑着给我介绍了一下,那三个亡命徒是跟着他走难闯北到处打拼多年的兄弟。最早他们曾在可可西里猎杀藏羚羊,然后把藏羚羊身上那比黄金还贵的那点羊绒卖给这个戴眼镜的中年人换钱,一来二去的就熟了。
\n
藏羚羊下腹部的毛又细又柔保暖性极强,其质地又轻又软,制成披肩后可以从戒指中穿过,因此又被称为‘戒指披肩。’近几十年来,这种‘戒指披肩’逐渐在欧美市场成为时尚,成了财富和身份的象征,售价最高可达4万美元一条,所以给可怜的藏羚羊带来了灭顶之灾。
\n
那个中年人姓沈,是个台商,以前每次收购羊绒的时候不是被坑就是被骗,要不就是被抢,可是藏羚羊的羊绒在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