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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湛延赶回来错过饭点,舔脸蹭饭不合适,就在裴芷家附近的便利店买个饭团和鸡肉串凑合,拿到东西找位置坐下,和刚进门的周轩途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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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轩途盯着他,两人故意对视,心中都有“世另我”的想法,神情恍惚,何湛延心里想什么估计也只有震惊,周轩途脑子转的快,十有八九认出来这是正主,眼中的轻蔑不小心流露,一个好的前夫哥就应该像死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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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怕得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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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有存在的道理,白月光值得缅怀,相知相爱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在一起,周轩途自己知道,讨好裴芷就行了,毕竟给自己钱的是裴芷,而不是前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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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东西也一样,店员结账时如果不是抬头看到何湛延,还以为进了平行世界,友好热情与之交谈:“哇!今年的潮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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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地摊上买的,这衣服都是给人穿的,得看质量穿的舒服不舒服,至于潮不潮流那看时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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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何湛延听出来了,是接电话的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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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衣服,老是掉色掉毛就没必要留着了,就怕当时高价买的,放家里压箱底也憋屈——哎,当初怎么看上这衣服的?哎,真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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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轩途说这话,表面说衣服,实际针对何湛延,他不像宋亭道那般幼稚四面树敌,他只讨厌何湛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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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开始就知道裴芷喜欢自己什么,他也能看出来裴芷对自己是最不同的——原来是像前夫哥,也没少挨过莫名其妙的打,原来因为前夫哥。如今见到真·前夫哥,心中的不满终于有了宣泄之地,毒舌的目标很清晰,眼神也更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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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轩途的眉眼略微细长,面若冠玉,也是传统意义上的古风美男长相,冷白皮看似柔弱,实则是挺柔弱。面容虽不如何湛延生的硬朗俊俏,没有那人标志性下叁白,但他的左眼旁有颗泪痣,平日用遮瑕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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