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第13章 钻法律的漏洞
\n
在决定要投身电子游戏行业后,穿越过来的两个月里,伊森就已经去城市里的图书馆查过资料,所以他明白芭芭拉律师所说的五十六年到底是什么意思。
\n
阿美利加的1909版权保护法里规定,版权保护法对版权人的保护期限为自创作之日起二十八年,到期可以延期一次,即为五十六年。
\n
也就是说,甭管一个作品有多火,其作者都只能享受自作品诞生之日起往后五十六年内的收益,超出五十六年的期限后,其作品就会变成一个公共作品,任何人都可以肆意使用。
\n
这种事实其实是非常残忍的。
\n
因为可能出现作者没死,别人就已经拿着他的作品开始蹦迪的情况。
\n
而对于这样的法条,伊森是很迷惑的。
\n
因为在他记忆里,版权保护法的规定,应该是作者死后七十年啊?
\n
当时的他只以为,阿美利加的版权保护法是在某个时间点改了,但现在嘛……
\n
那个时间好像近在眼前?
\n
“芭芭拉老师,你的意思是,1909年的版权保护法会在近期被修改?”伊芙琳也不是傻子,直接就问出了和伊森所想的一样的问题。
\n
“yeah~版权保护法马上就会改!你们没有听错,我说的是马上1
\n
芭芭拉女士向后一靠,双手搭在沙发的扶手上。
\n
那柔软的感觉让她的双眼本能眯起,就连声线也带有一丝愉悦。
\n
“宝贝们!据我所了解到的消息,有个靠版权吃饭的公司快要挺不住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