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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刘队与艾莲多年交情,不会因为一点小事翻了脸——可谁又能小瞧了潜移默化的威力,敢担保再好的交情不会因为一件件接连不断的小事而最终土崩瓦解?不过眼下有棘手的工作,谁也没有再提起这份不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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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莲的到来,总算是给刘队吃下了半颗定心丸,他一边走一边介绍案情,可艾莲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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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个女的,不是小人物,出版社的总编。挺惨的,但谁都能瞧出来,还是那家伙干的。这一次倒是省了事儿,都不用怀疑她丈夫了,男的是某电视台的记者,正跟国外采访呢!用不着怀疑,一起出去的同事可以作证明,再加上非洲离这儿远隔万里!啊,对了,没找到照片,这有点儿奇怪。我接着说,还是被勒死,舌头也不见了,戒指丢了,跟着那手指头一块,这倒是和最初的案子差不多。尸体高度腐烂,不过还没到白骨化的程度,房间里的味道就不用说了。她正在休假好了,我们到了,嗯,你能闻见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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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艾莲用力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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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要是谁再敢说这种新式建筑隔音不好,我就抽他嘴巴,连味儿都隔,别说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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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莲觉得这逻辑有点儿问题,声音是可以透过墙板传播的,气味却不行。不过一想到刘队此时的心情,他也就没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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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他早就注意到这是一栋新式建筑。十分宽绰的走廊,一间间紧闭的巨大房门,冷色调处理过的墙壁,隐隐还挂着施工装修的味道,也许半年前,至多一年前交的工。绝对有钱人住的地方,环境也还不错,如果能把河岸对面的破旧平房推了,房主大人们也许更加满意。楼下停着的车子以及楼上人们的衣着,嗯,金领人士们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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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由于他的特性,总习惯按照各行各业的角色来思考问题。他想到死者及其丈夫的职业,便认为住在这样的地方——当然,是在没出命案之前——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因为他对中国新兴事物还不完全熟悉,因此考察也就不能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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