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守得住,也还得一年时间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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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把那份时代一掷,问道:“我想起来了,你读了你丈人最近的演说没有?他要我们试探一下能不能与德国人达成一些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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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嗯,这一点他太不切实际。希特勒现在不想达成任何协议,现在正在打大胜仗的时候他不会。但归根到底,勃拉尼,德国鬼子可能比小日本好打交道,他们是白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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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过一开始我们也许就得先把我们的犹太人都枪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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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伦慢慢地把他古铜色的脸转向他的弟弟,薄嘴唇上带着一丝不好意思的微笑。“使德国人不屠杀他们的犹太人,伙计,我想他们的政策也够恶心的了,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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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当我想告诉这里的人德国人是个什么样的时候,人家总给我顶回来。布朗奇-胡班认为这场战争是撒克逊文化对付亚洲新兴的潮流的,俄国人算是亚洲人,我们和英国人要赶快聪明一点支持纳粹分子,因为他们是为着我们共同的目的而战斗的,这是白种民族的最后机会了。他这些想法都是从一个名叫荷马-利1的疯子写的书中得来的。他反复阅读这些书籍,其中主要一本是无知的勇敢,另一本是撒克逊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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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荷马-利(1876-1912),美国军人、作家,曾任孙中山的参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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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荷马-利的书,”华伦说着看了看手表“他是一个怪癖的人,不过很有趣——噢,我们的朋友小维克到喝奶的时候了,不过看来琴还不想离开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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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喂孩子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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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孩子,还为了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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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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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维克多躺在叔叔膝上喝奶时,拜伦喝着他的加利福尼亚红酒,差不多同一时间两个人都把瓶子喝光了。他把孩子放回他安在边廊上的小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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