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口中的女人是村里一个开酒肆的寡妇,她在很久之前就死了丈夫,大家都喊她曹氏,她在死了丈夫之后不久就认识了刘邦,并整日与他厮混。村里头除了曹氏卖酒,还有王媪跟武负家里,也卖酒。
刘邦家中排行第三,字季,他不像刘太公其他的孩子那样,老老实实,诚诚恳恳。种田的就老实种田,读书的就老实读书。总之,整天到晚夜不归宿,脚不落地。
看起来,他反倒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带着一帮讲义气兄弟,整天在外面闯荡江湖,只是这个江湖仅限于他们这个村,以及隔壁的村子。
那间酒肆是她丈夫给她留下的遗产,她老公在断气那一刻觉得,就算自己不在了,她也能够衣食无忧。
她长得不算差,姿色还不错,身材有模有样,打扮得也很好看,就是穿着的衣服质量差了点。
平常百姓都穿这样的衣服。
黑衣人瞪着一双炯炯有神的斗鸡眼,肥头大耳,身体却不胖,身材适中。全身上下无一不是用黑衣包裹的,看打扮,是一个职业型刺客。
不过在刘邦看来,他更像是一个霍霍大家闺秀的采花大盗。
他紧盯着刘邦,一声不吭,面色平静如水。
“干什么的?从哪来的?”
黑衣人还是没有说话。
刘邦见状,一想起自己的女人被占了便宜,情绪立马上头,又是一巴掌狠狠呼在他的脸上。
“你还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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