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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的亮度还有密集程度都其他区域少,因此显得相对昏暗。
是暗路。
林立还是挺怕走这种路的,因为他很怕这种时候,别人因为暗,而看不见他帅气的盛世容颜。
那将是多大的损失啊,光是想想就很难受了。
而且挺远,改天还是打车来吧。
现在虽然才十点不到,但是路边还开着的店铺数量稀少,街角时不时会有一些人聚集吞云吐雾,吵吵闹闹。
偶尔还会有低能,骑着改装后的电瓶车或者摩托发出巨吵的轰鸣声疾驰而过,疾驰的时候开车的低能还会‘喔喔喔’的大喊大叫,似乎生怕别人注意不到他。
这种炸街扰民的低能是最最最傻逼的。
大城市其实也有这种傻逼,不过大城市一般是开跑车。
但这让林立不禁再次感慨,来对地方了。
林立的口袋里,此刻还装着曲婉秋的生日礼物——黑丝。
他都已经想好了,只要等会儿遇见什么犯罪分子,他就蒙着黑丝华丽的出击,拳打小偷脚踢窃贼,然后在被害者感激的目光里一言不发,潇洒离去。
“dont
need感谢
me,im……黑丝侠。”
以前吃拼好饭的时候,林立没少想这样的剧情,而现在,正是实践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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