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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李春花起身出门了,秦清坐起来,给了秦溪一个挑衅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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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可惜屋子太暗了,秦溪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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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吗?我奶最疼我了。”小女孩之间,还有什么比我有你无这事更让人自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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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花的宠爱,就是她在这个家自傲的源头,可以这么说,这个家里面兄弟姐妹六个,秦清没一个怕的,李春花的宠爱就是她最大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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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稚气十足的秦清,秦溪呵呵两声,她实在没法把面前这个讨厌鬼和小说女主这四个字联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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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秦清经常性的在她面前蹦哒,找存在感,她都要忘记自己是穿书的事了,毕竟她现在身处的是一个鲜活的世界,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有血有肉,她无论如何也没法把纸片人三个字代入到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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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自她来的那天起,变化就已经产生了,未来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她根本就不需要纠结什么小说剧情,故事发展,活在当下,好好活着,就是对自己,对这个身体,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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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以后环境好了,她还想带着这具身体到处看看,游遍祖国大好河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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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的早饭,李春花准备的很是敷衍,就一锅红薯汤,红薯切的很大块,也没有煮软烂,就仅只是煮熟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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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花起的太晚了,一个人既要烧火,又要收拾红薯,难免手忙脚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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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红薯是传统的老品种,也被称之为白薯,吃起来很粉很饱肚子,但是硬也是真硬,这时候酿红薯酒用的就是这种白薯来酿,出酒率比内里是粉红色的糯甜红薯要高,但踩红薯是真的难,刚出锅的时候烫,凉了后硬邦邦的,像石头一样,根本踩不动,所以,只能是一边忍着烫,另一边,时不时的就要把穿胶鞋的脚放凉水桶里泡一泡,降温,小时候,秦溪爷爷就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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