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一进阶梯教室的门,好几个女生扭头看他,他下意识低头打量自己一眼,忽然反应过来自己把顾流初的衣服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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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衣服都被扔了,早上爬起来总不能只穿裤衩裸奔,于是随手捞了一条顾流初脱下来的白衬衣和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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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来想在顾大少爷的衣柜里取新的,但又怕看起来像小偷小摸,本来就穷,人品不能再被人家嫌弃了,于是只好穿了顾流初昨天穿过的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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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以顾流初的洁癖程度,这套衣服应该不会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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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也不介意穿顾流初穿过的,顾大少爷那么爱干净到有点龟毛程度的一人,穿了一天的衣服恐怕比别人只穿了五分钟的还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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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流初的衣服有些大,他迫不得已把手腕和裤脚都扎了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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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觉得他衣服过大,才盯着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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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不至于啊,有很多女生不是特地买oversize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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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醇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决定躲着点儿别人的视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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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快速小跑过去,在第一排坐下之后,后排的女生却小声叫起来:“那是哪个系的?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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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叫传了一圈,问出来的是计算机系的季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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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他帅的人顿时望而却步,倒不是嫌贫爱富,而是季醇打工狂人的名声早就流传开了。他长得很好看,但之前却没人追,谁也不想多个母亲时不时进icu,火烧眉毛,没工夫陪自己的男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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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他忙得像陀螺一样,也没有任何时间与别人进行人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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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平时没这么帅。”一个女生看着季醇的背影,琢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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