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滚出来了:
《关于桶子村向天台山公安局赠送警犬及更新换代狗源的合作协议》
甲方(赠送方):桶子村村委会,联系人:屈香火
联系电话:******
乙方(接收方):天台县公安局,联系人:朱白叶(朱白叶看了把他改为谢开天)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养殖优质大型犬只的能力,有意助力乙方警务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赠送大型犬只作为警犬及更新换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送安排
1.首次赠送:协议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挑选并赠送十只符合警犬基本要求的大型犬。犬种限定于大型犬种,年龄在
1-2岁龄。
2.更新换代:自首次赠送交付日起,每满五年,甲方按协议标准赠送十只大型犬,用于乙方警犬更新。赠送在每五年周期结束的前一个月内完成。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权利:可了解犬只使用及工作表现;按规定参观乙方警犬训练基地等。
2.义务:须按约培育、挑选犬只;交付前负责饲养、护理与初步训练,自承担费用;协助办理运输、确保犬只信息真实。
(二)乙方
1.权利:可严格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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