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按照东汉时期以郡为国的社会态势,两个郡的郡民彼此都会认为对方是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外国人,大部分人不具备所谓的“全国视野”。
所以让这些出身三河地区的士兵去屠戮东郡、济阴郡等地方的“叛军”,他们一点道德包袱都不会有,只会觉得理所当然。
在这群人当中,除了极少部分有名誉或者身份上的需求、或者个人道德水平比较高的人,会对这种行为表示不满,可能不会加入进去。
但是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他们压根就没有打算能够靠着上战场获得什么官职,他们也知道获得官职的可能性太低了,所以他们为的就是钱,很多很多的钱!
拿不到官职没关系,只要能抢到钱就可以。
在战场上抢一波,打了胜仗回去,朝廷又奖赏一波,里外里两波钱拿回去,一般般的能吃个两三年,运气好点,吃个五六年都有可能。
打仗在他们看来就是赚钱。
对于东汉朝廷来说也是一样的。
如果要召集常备军,那就要负担他们的日常伙食,还要给他们发军饷,日常杂费什么的也要朝廷负责,他们死了还要发抚恤金,这多花钱啊!
汉羌战争断断续续打了一百多年,东汉朝廷国库空的能跑马,肯定不愿意养常备军,所以就“寓兵于民”,到了打仗的时候再召集这些人,这多省钱?
至于发生战争地区的平民,那从来就不在老爷们的考虑当中。
你们都造反作乱了,那还能是我们大汉子民吗?
必须要出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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