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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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荒凉,尽是无休无止的战争,一代代将士们从年少到白发,在这片土地上熬尽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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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那里是个好地方,繁华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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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是天子脚下,听说长安有喝不完的美酒佳肴,让人流连忘返。”年轻的士兵接过话茬,“到了长安,我一定要好好尝尝那里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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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就知道喝酒。”一人打趣道,听往来的商人都说,长安城是个热闹的地方,比这里繁华上十倍、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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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着想着,突然沉默片刻,继续说道:“不过天子脚下的官儿也多,那些当官的一个个眼高于顶,嚣张跋扈,稍微得罪就可能被拉去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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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北狄的刀都砍不断老子的头,怕他个鸟!”一老兵性格豪爽,听见了他们闲聊,大笑着同他们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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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扯开领口,露出了脖子上的陈年伤疤,说:“你们看!七年前大将军领我们收复陇西十四郡,这是跟北狄贼拼命的时候留下的!他们都没能砍断我的头!还怕那些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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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兵享受了一阵小兵们的崇拜,哼了一声:“不过你们别想得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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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那帮人爱把咱们当牛使唤,上回京城被北狄联军包围,大将军率兵救急那事儿,你们还记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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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记得!”小兵几乎要跳起来,虽然他当时被分配到留守西北营,却把这经过打听得比亲身上阵的人还熟,“大将军可是一箭射瞎了扎亚台,仅率三千骑兵就击退敌军,可称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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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愤愤不平,说:“弟兄们日夜奔波袭敌,又立大功,京军那帮废物是逃的逃,躲的躲,朝廷先不说有赏,起码退敌了,怎么也该好酒好肉犒劳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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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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