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夫·雷兹尼克在办案过程中得出的结论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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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在审议开始之前一致同意,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起诉书上列举的罪行逐项进行裁决。娴泰被指控的罪行包括:杀人罪项、非法持枪罪4项、伪造罪16项、窃听罪9项,还有抢劫罪、盗窃罪、策划阴谋罪、非法侵占巨额财产未遂罪、非法拥有盗窃物品罪和非法拥有伪造文件罪各1项,共计58款。肯尼被指控的罪行与娴泰相似,但有17项伪造罪和项非法拥有伪造文件罪,共计60款。每次表决之前总有人问:“这次是谁?”如果是娴泰,有的陪审员会高举双手,以示对她应罪加一等,加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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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午后,陪审团终于就起诉书上对娴泰和肯尼的一共118项指控一一作出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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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点,法庭内外已是人山人海。点45分,当两位凯梅斯被带到被告席上就座时,肯尼尚能保持镇静,娴泰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她的头不时神经质地晃来晃去,焦虑但仍带凶光的眼神就像一只等待着被屠宰的惊恐万状的笼中野兽,她不停地问身边的霍赛·慕尼茨:“我们输定了,是吗?”“他们会裁决我们有罪,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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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54分,法警打开审议室的大门,1名陪审团成员鱼贯而出。一时间,法庭内所有的目光全都聚集到了他们身上。众人试图从陪审员们的举止表情猜出两名被告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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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他们在陪审席上坐定,法官冉娜·乌维勒关照了陪审长几句话后,法庭文书问道:“陪审长女士,请问陪审团是否已作出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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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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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第一款,指控被告娴泰·凯梅斯二级(故意)杀人,裁决有罪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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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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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第二款,指控被告娴泰·凯梅斯抢劫杀人,裁决有罪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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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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