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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凌霄摸了摸鼻子,神情不自然道:“就是,你用了什么胭脂水粉吗?还是熏香?闻着怪香的。”
与后来运筹帷幄,杀伐果断的掌权者不同,这一年的殷凌霄,眉眼间还有几分青涩。就连身上锋锐的气息,也由于此刻的羞于启齿,而全部收敛起来,看起来格外无害。
尽管如此,傅淳儿仍能从他熟悉的声线中,将他和那个阴冷疯批的男人重叠在一起。
他喜欢在做那件事时,把人紧紧拥在怀里,头埋在她颈窝里深深的闻。
“熏香了吗?”男人声音嘶哑:“好香……”
她不想理他,他就会一遍遍用行动来问。
没有熏香,也没用胭脂水粉,她根本闻不到自己身上的香气,甚至怀疑是狗男人趁机要她的借口。
前生今世,他竟然又问了她同样的问题。
傅淳儿忽然意识到,“男主定律”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推动着既定的命运,就算拥有改字系统,她也无法彻底躲开殷凌霄。
既然如此,那她为什么不干脆让男主讨厌自己,从源头上掐断孽缘?
毕竟,她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人。
殷凌霄桀骜不驯,鲜衣怒马,平生最爱自由。上辈子的傅淳儿从山野间而来,天性欢脱而明媚,刚好契合了他的性子。他看惯了京城里千篇一律的名门贵女,只觉得她与众不同。
那么这回,她就做一个他不喜欢的木讷闺秀。
——举止优雅,言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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