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
“……”
夜色霓虹,陆崇站在马路边大笑,笑得双眼像被水洗过一样明亮。
只有林雪河被笑得摸不着头脑,又在路人频频回望的眼神中感到丢脸,于是继续往前走,甚至想找个地方躲躲。
陆崇厚着脸皮跟上来,“林雪河,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真的很可爱。”
反正他除了笨蛋和神经就骂不出别的词了。
陆崇看破,莫名嚣张起来,抓住他的手带到自己身边,掰开他的手指,一根一根地交握。
被他无名指上的戒圈硌得不舒服,林雪河瞪了他一眼。他从善如流地摘下来,戴到另一只手上。
明明他之前都不愿意戴的。
“是小狗才会戴着。”林雪河故意说。
“小狗就小狗。我就要戴。”
陆崇说完感觉不对,又郑重补充,“我一点都不小,你都看过了。可别诬蔑我。”
“……”
忽然像变了个人似的。
林雪河不明白。这么底气十足,到底是仗着什么?
“你的手太烫了。”他想找理由甩开,却被握得更紧。
“不烫不烫,习惯就好了。”陆崇对他说,“我不会跟别人结婚的。”
“如果林流回来,正好我就能跟她解除婚约。如果她再也不出现,那婚约就自动作废。横竖都没什么可担心的,你可别再因为这个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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