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她正愁没有机会去接触周应淮呢,这真是打了瞌睡就来枕头。
“娘,我去送吧,你又要做饭又要送饭,太累了。”
从闺女口中听到这么贴心的话,丁夕梅眸中闪过一丝感动,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你脸色不好,估计是热到了,还是回房休息吧?”
“我没事!我可以的。”程方秋打断了丁夕梅的话头,将人推向厨房,她则是往房间里走,“我换套凉快的衣服就好了。”
“这孩子……”丁夕梅笑着摇了摇头,撸起袖子开始生火做饭。
程方秋原本想好好打扮一番,结果打开装衣服的木箱一看却傻了眼,她咋就忘了这个年代既朴素又落后,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格外单一普通,农村女生要是能有件碎花料子做的衣裳都算是十分不错的了。
翻来翻去,也就一件素白色的衬衫能勉强入了眼,这还是当初原主考上县里高中缠着丁夕梅买的。
条件有限,没有化妆品也没有护肤品,好在足够天生丽质,程方秋把野生乱舞的眉毛修了一下轮廓,然后洗了把脸,用湿毛巾把身上擦了擦,又抹了些肥皂水在脖颈和耳后,确保身上没有汗味,只有淡淡的肥皂香味后,才换上衬衫。
长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一侧胸前,扯散颊边些许碎发,对着小镜子看了两三遍,确保没问题,才稍微满意地走出房门。
丁夕梅把三人的午饭准备好,一抬头就瞧见了程方秋焕然一新的装扮,眸光不禁亮了亮,她本就长得出色,稍稍穿得周正些,整个人就像是出水芙蓉般让人挪不开眼睛。
想到前几天隔壁大婶向她提的那件事,丁夕梅阖上眼睫,或许是该给秋秋相看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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