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的有钱人家不屑于烹饪这些骨多肉少的玩意儿,多数的穷人家压根就不会想着买肉。
就算是肉贩子,也绝不会为了这区区几十只野鸡野兔特意跑到乡下山上来收购。
还不够麻烦的呢!
而且这类野味的骨头其实是比肉还要多的。
剥皮、去骨、去掉下水、放血之后,真正能食用或者说能拿去卖的肉最多只有一半。
就算是按市场最高价六毛钱去卖,也只能卖十几块钱。
匀到每个人身上也就是几块钱。
这笔钱不是小钱,但也绝对算不得什么大钱,更何况真正拿去卖的话,收益一定是会大打折扣的。
但若是不拿去卖,其实也就是只够一家子吃个一两天的量。
所以在团队劳动当中上交指标,换一些不需辅票就能得来的、足够一家子吃许久的米面粮油,对大部分人家来说都是一个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制度。
其实这也算是一个专属于地域特色的落地政策。
在这个年代也帮助了不少没法走出村子和大山的小部分聚落里的村民。
所以......
她们并不是后世一些对重量没有概念的人。
村里的人,哪怕是女人,因为自家男人经常能带回来不少野味儿的原因,也都对这些常见的猎物有大概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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