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身形却让那原本显得十分臃肿的装束修身而有形,很难确定是同一种装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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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中的喧嚣有一瞬间停下,来人伸手,修长而覆着薄茧的手指在班森驱逐一般的瞪视下闲适的取下了头顶宽大的兜帽,露出了那比烛火更加热烈的红发,碧绿如翡翠一样的眼睛映着火光,似乎正在被烛火的热度驱散着夜里带来的寒凉,带着一分挑衅的笑意穿过人群与班森对视:一份麦芽酒,一份燕麦粥,两份面包和一份干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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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颜色在烛火下耀眼极了,似乎能够驱散这座城市和酒馆中所有的晦暗,那一瞬间的安静,甚至能够听到班森的磨牙声,也让许愿对那轻巧踏入酒馆,挤入佣兵桌子旁的青年身份有了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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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文,你最近的伙食可真不错,在哪里发了财?跟青年挤在一起的佣兵撞了撞他的肩膀挤眉弄眼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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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发了财,班森会兴高采烈的欢迎我来。青年撩开了垂下的罩袍,一条腿闲适的搭在了另外一条腿上笑道,而不是恨不得把我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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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谁让芬妮喜欢你。他旁边的佣兵表情中有些酸,而她对我却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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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想班森往我的面包里加沙土,就不要再说这样的话。青年有些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我只想好好吃个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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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把芬妮娶回家,天天都能够吃到嗷!那佣兵的话说到一半嚎了一声,坐在那里的青年轻巧的收回了自己的腿,从桌子上拿过骰子掂了掂。\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