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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兰的这个狗儿子,乃是她前不久在街上捡的一只流浪狗。
据说双方曾经碰上三次,这只泰迪小狗每次都特别听她话,跟着她走到小区才分开。
秦兰觉得这狗有灵性,和她也有缘分,就给收养了,连其有点皮肤病都不嫌弃,天天上药。
平时在家腻在一起,出门也带着,连颜礼都有点受冷落,搞的他特别想把这玩意扔去重新流浪。
怎么说呢,对于养狗,颜礼和秦兰是两个观念。
秦兰拿狗当宠物,陪自己玩耍解闷。
而且其小时候因为养了一只小狗丢了,所以还有点感情寄托的意思。
颜礼农村长大,养狗是真养狗,拴在院子里看家护院,给口吃的饿不死就行。
有点感情,但不多,更远不至于当儿子的地步。
他倒不反对秦兰养狗,但觉得要养个有用的,比如有外人闯入喊几声啥的。
但就秦兰养的这个小鼻嘎,别人说震慑坏人了,大点的耗子都未必能打得过。
不过秦兰宠的厉害,颜礼也就随她了。
毕竟董萱有关悦这个形影不离的好闺蜜,秦兰就没有那么好的朋友了,而且因为职业的缘故聚少离多,养只狗陪着也不错。
“等它皮肤好一点,找个宠物店把给阉了,省得发春乱叫乱闹,弄一窝小狗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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