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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功夫》上映,周星池专门录了一个片头,在影院播放电影前播出,大概就是请求盗版商高抬贵手,本来还录了一版放在CVD,呼吁支持正版,
像《疯狂的石头》这种走口碑路线,引发群体讨论,又不是什么视效大片的小成本电影。
大银幕和小荧幕看都差不多,观众观看欲望强,但又不是特别愿意花钱去影院只看一遍。
买个碟更便宜,还能看好几遍,并且和朋友分享,在他们看来更具性价比。
可想而知,这种电影最容易被盗版商盯上。
如果《疯狂的石头》盗版大规模泛滥,对票房绝对是个极大的打击。
所以这次《疯狂的石头》发行工作,宣发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阻止盗版。
这个工作做不好,宣发效果再好,也是给盗版商赚钱。
但盗版市场屹立这么久,让各大电影公司头疼不已,显然也不是好对付的。
要知道,制作售卖盗版影音制品是犯罪行为。
违法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就是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和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所以干这行都知道被逮到没好下场,比较谨慎滑溜,藏得比较深。
同时因为罪行不重,个别可能还和当地势力有一些勾连,形成保护。
电影公司毕竟是文化产业,势力有限,对这种隐藏极深还有本地掩护的盗版商,没什么特别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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