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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都憋屈。
陆嗣音后来才发现自己穿的是一个马甲文,名叫《女主马甲比作者头发多》。
这书也不陌生,当初被这本小说名字吸引,可谁知道,剧情还没读明白,自己就穿过来了
陆嗣音表示,真是小刀捅屁股开了眼了。
深知马甲文宛如龙潭虎穴,稍不注意就是男女主垫脚石,脸都能被打成猪头。
陆嗣音想着,要是个路人甲就还好,若是个有点儿小钱的路人甲那就再好不过了,可她就是这么倒霉,魂穿到女主陆静姝妹妹的身体里。
更巧的是,原主也叫陆嗣音。
她就知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这么凑巧的事。
陆嗣音在书中可是个重要人物,有多重要呢。
就是没有她,女主的马甲就无处可用;没有她,男女主的感情就无法升温;没有她,这本书得完犊子。
她是泡面里的调料,是珍珠奶茶里的珍珠,是鸡蛋里的鸡蛋清,所以,她是恶毒女配,又作又蠢。
到最后落一个众叛亲离,受人唾弃,不得好死的结局。
陆嗣音幽幽叹口气,在安静食堂显得极为明显,她没发现,继续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的挑着碗里的米饭。
也就没发现,其他人落在她身上打量怪异的眼神。
陆嗣音就不懂了,陆静姝那么厉害,马甲可是比作者头发还多。
原主作为她的妹妹,争什么争,直接抱大腿,摆烂混日子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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