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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鹤星在尸体上反复点击回城,嘲讽的音效令他舒服多了,又习惯性发了一个“干得漂亮”的信号。貂蝉:乖。-
霍裕坐在后台,任由化妆师在他的脸上拍打着粉底液。
他时不时低头看一眼手机,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打字。
许鹤星总是喜欢一次性给他发好多内容,他习惯一句一句回复,每次收到许鹤星的消息时他都觉得浑身的疲惫都消散了。
门被推开,一个扎着脏辫穿得很潮流的年轻男人走进来。
他是这间名为“笙歌”的酒吧的合伙人,同时也是乐队的队长——陈铭笙。
霍裕通过镜子看到他,打了个招呼:“笙哥。”
陈铭笙拉开椅子坐在他旁边:“最近怎么来的这么频繁?还以为你不想来酒吧驻唱了。”
他叼着一根烟,顺手递给霍裕,霍裕垂着眼拒绝了,陈铭笙也不生气,自顾自地抽着:“我都刷到你在学校参加比赛的视频了,可太帅了。”
霍裕是高考之后认识陈铭笙的,那时候他跟家里矛盾很大,想通过自己赚生活费,除了白天当代打陪玩挣钱以外,晚上他就来笙歌驻唱。
“笙歌”开在闹市区,每天人流量很大,他来唱几次歌,一个月生活费就差不多了。不过他有一段时间没来了,自从上大学后,学校的奖学金、比赛的奖金、以及跟着学长老师打下手分的项目费已经绰绰有余了,完全不需要再来驻唱。
只是临近许鹤星生日,他想送给许鹤星那双他喜欢的同款鞋。
霍裕母亲生气的时候会拿着钱说事儿,说什么要断他的生活费,不过见这种事无法让他低头认错,便也不再折腾了,生活费照常给,但霍裕觉得,他送给自己喜欢的人的礼物,不想花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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