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本王命你现在立刻组织燕州相关官员,布告燕州四县,从即日起,官府鼓励百姓开荒屯田,凡开垦土地者,只要土地不超过每口五十亩永业田,土地归开垦者所有,免三年赋税,有土地者,即日起同样减免三成赋税。以上百姓新垦土地,各县县衙役也要记录造册。”赵安大声命令。
大渊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均田制。
根据这一制度,十八岁以上的男子可以分到三十亩口分田和二十亩永业田,口分田在死后要归还国家,而永业田可以永久继承。
此外,僧人、道士等也可以分到一定数量的土地。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土地并不是完全归个人所有,而是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永业田可以继承和转让,但口分田在死后要归还国家。
陈汉光呆住,赵安这一连串的政令让他完全懵了,继而执笔的手悬在半空而不自知。
“陈知县,快记呀!”赵安催促道。
“哦哦,臣这就记下,鼓励百姓开荒…”陈汉光刚想动笔,随即察觉这政令似有什么不妥,继而委婉提醒道:
“殿下,鼓励百姓开荒实属良策,但若减免赋税,往后燕州各县的开支恐怕就要入不敷出了。”
“这也是我接下来要交待你的事。”赵安思索在三对他说:
“本王决定在燕北县,安乐县,北川县,泉州县设立盐运司,并允许部分经过本王同意的商贾贩卖私盐,但需要交纳盐税,不能以此获取暴利与民夺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