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镇上赶大集的日子,顾承武把前几天上山打的野兔山鸡拿去卖,留了一只让张翠兰做辣子兔。
野鸡肉虽然不好吃,但是胜在一身羽毛靓丽,且平时不太容易抓住,有的富户就喜欢用羽毛来做装饰做毽子。
迎面走来一个大腹便便的员外,手中拿着钱袋子,他打量了一下野鸡,看到还是活碰乱跳的没死,很是满意点点头,开口问价格:“野鸡多钱?”
“八十文,”顾承武开口。
富户皱了皱眉,啧啧道:“多了多了,这东西山里到处都有,也不是什么稀罕物。这样吧,给个诚实价,五十文。”
一下压了三十文,富户装作一副很懂的样子,挑挑拣拣砍价。
顾承武不和他周旋,野鸡虽然常见,但是他也不是外行,是知道行情的,不愁卖。
“七十文,没有再少了,”一口咬定,要么送走不卖。
他长的高大挺拔,因为是军中厮杀出来的,一身气质肃杀冷厉,那双眼更是看的人心底发怵。
富户抬头和男人对视了一眼,心里咯噔一下,寻思这是哪来的阎王爷?冷着张脸怪吓人的。他也不敢装内行了,假装自己大方,道:“七十就七十吧,看你年轻也不容易。”
说的大方,给钱的时候却拖拖拉拉,一点也不爽快。
最后一只野鸡并几只兔子,卖了三百文左右,还剩下一只兔子没卖。三百文虽然不是整钱,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也是几个月的日常开销了。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且拿着兔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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