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只要自己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然后又找不出物证和动机,那就不可能会被问罪。所以,物证是绝对不可以留下的,尤其是指纹和血迹。
邱明在行动时就特别注意这两项,这是从悬疑推理剧里学来的完全犯罪的第一要件。邱明的手中正握着一把细长的小刀,那就是杀害曾凡的凶器。
当邱明杀曾凡时,还特地在滑雪专用手套上再戴上一副橡皮手套。因为如果直接戴橡皮手套的话,指纹就会留在手套里,如此一来就不能随便把手套丢弃在雪里;若要洗手套的话,又可能会在洗脸盆内留下血迹。
所以,邱明还是戴着两副手套,橡皮手套上仍沾着曾凡的血。把这个男人杀了以后,首先得把手套藏起来,也许还会用到也说不定,所以得找一个要用时就能马上找到的地方……
她这样边想边走在雪中时,突然看见从二号木屋里窜出一个红色人影。是栾加!栾加正朝休息室的方向走去,而邱明则藏在待会儿栾加会经过的一号木屋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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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曾凡会被杀呢?
栾加在脑中想着。对栾加来说,谁是凶手似乎已不是那么重要,他倒是一直注意着凶手的杀人动机,因为搞不好自己也有危险啊!
曾凡被杀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和曾凡的现实生活有关,那么就是外面的人,也就是和“网络推理团”的团员完全不相干的人。
这样的话,栾加就没什么危险可言了。究竟曾凡是个怎么样的人,栾加完全不知,相信其他的团员也是一样,“网络推理团”的团员们应该都是初次见面才对。
另一个理由,则可能是因为他是“网络推理团”的团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栾加或许也是目标之一。对于后者的杀害动机,栾加倒是能联想到一件事。那并不只有和曾凡、栾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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