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佩王朝的统治权是通过一系列为了达到政治、传承等目的而进行的争斗取得的,体现了一种中世纪的王权艺术。
中世纪法兰西王国的起源能够追溯至
843年的《凡尔登条约》。
查理大帝逝世后,其帝国一分为三,其中秃头查理所获得的西法兰克王国成为日后法兰西王国的雏形。
西法兰克王国的卡洛林王朝在后期走向衰落。
987年,加洛林王朝末代国王离世。
西法兰克王国的大贵族和高级僧侣们于桑利斯聚会。
推举“法兰西公爵”即大力士罗贝尔的后裔雨果卡佩为君主,从而建立了卡佩王朝。
最初,“法兰西”仅仅指代以巴黎为中心的法兰西岛地区。
随着统治范围的逐步扩大,“法兰西王国”这一名称直至
12至
13世纪才渐渐被广泛运用。
卡佩王朝的建立,实际上意味着王权的式微。
原本王国的“公爵”“侯爵”“伯爵”等原本只是官职,在此时逐渐演变成世袭的贵族。
在中世纪,几乎没有人将自己称为法国国王,也不存在稳定、固定不变且能够被确切称为法国的王国领土边界。
西方国家都不得不应对这些问题:创建王权、维护统治以及王权传承。
当统治者通过继承、婚姻或征服获取新土地,或者选定自身继任者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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