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姑且称为手吧,双手是螳螂那锯齿刀般的前肢,乍一看还挺唬人的,这造型放在任何影视作品里高低都是个身上背负十条人命的反派。
不过可能蚁王它吃的那些毒虫个头都不大,所以我的个头很小,约莫是正常兵蚁的三分之一,和最小号的工蚁身长差不多。如果我上次看到的那个人类脚印是正常人类的大小,那么粗略估计,我的个头只有人类八九岁的小孩大小,混在兵蚁中像只发育不良的侏儒,这也是我能混进工蚁行列的重要原因……
唉,这些都不重要了。
当时有多为自己的装偏瘫的智慧暗暗自得,现在就有多后悔,我哪知道工蚁还有当炮灰这种过分的工作?早知道会被送到前线去,我就忍着对各种排泄物的不适去应聘巢穴清洁工作的岗位了。
不过还好,凭借出色的装死演技,在双方蚁军大战之际,我靠着装死一点一点从断肢残骸胡乱飞舞的战场中心移到了战场边缘。
然后——麻溜地逃了。
直到完全感知不到其他同伴的存在后我才在一棵树前停下。
打算等那些蚁人打完架再回去。
虽然有点自欺欺人吧,但如果可以,我果然还是不想参与那种最纯粹的血腥杀戮,那样会让我觉得我不再是人,而真的是一只被原始欲/望支配的动物……
哦,好吧,我只是为自己的懦弱找个合理的借口罢了。
连吃火锅时端上桌的生牛蛙都不敢扯断其四肢的我,怎么敢拿起武器对着敌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更别说是用四肢这最原始的工具去撕开敌人的血肉……呜啊……很恐怖啊朋友。
所以我当个懦夫逃兵是能被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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