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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千般红就被送了过来。掌柜当着众人的面将它打开,里头靠近盖子的壁口处,的确写了个「红」字,与地上拼出来的几乎一样。
“如此,确可证明此前跑堂说得不假,你们几位的确是喝了三坛这里最贵的酒。”柳桑宁冲着络腮胡说道,“千般红七贯一坛,三坛那便是二十一贯。”
络腮胡眼神越发阴鸷起来。
柳桑宁却不管他给不给自己甩脸色,迈步走到了桌边,用手帕捏起了盘中的黑虫,引得酒肆中不少人倒吸一口气。
“此虫名为百里虫,叫这个名字是因为相传它能够在百里范围内,精准地判别方向。此虫认主,在一定距离内,只要听到主人呼唤它的哨笛声,便会自行回到主人身边。所以一些喜欢捯饬蛊虫之人,最喜养它。”柳桑宁给在场的人讲解着,众人听得一愣一愣的,又颇感新奇,就连王砚辞也忍住不多看了她两眼。
柳桑宁将百里虫就这么隔着手帕摊在手心,看向那几个婆娑人,其中有一位脸色已经变了,正是攀诬店家饭菜里有虫的那位。
柳桑宁继续道:“此虫不易得,要它认主更是要细细养上两三年。更重要的是,此虫只生长于婆娑国西南之地。这生长于婆娑国的虫子,又怎么会出现在咱们大雍呢?”
不等婆娑人狡辩,就有百姓嚷嚷起来:“原来是你们监守自盗啊!你们自己带来的虫子,还用来陷害店家,实在是可恶至极!”
“这几个竖子,摆明了是来吃白食的!呸,吃不起别来下馆子啊!”
“就是,丢人不丢人啊!”
“还好意思说别人,你们自己也不撒泡尿照照,看看自己是什么德性!”
……
一时间说得上是群情激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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