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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天里,南波晚都不知道从浴室里出来了几回,一照镜子浑身上下几乎都是玫瑰色的痕印!
要不是今天有工作拍摄,他严重怀疑狗时妄还会拉着他再来几天!
南波晚艰难地从床上爬起,双腿酸软,走在地面的每一脚都如同踩在云端上。
他揉着酸痛的腰,迈过地板上的衣服碎片,随便从衣柜里找了件时妄的白t恤穿上。
对方的衬衫大了许多,一路遮到大腿根的位置,几乎都能当裙子穿。
他才换好,肩膀上立即又贴来一道温暖触感,一双手从后方伸来环住了他的腰,像只温顺的爱蹭人的狮子,话语里透露着一丝餍足,“要走了?”
回想起某人这几天的所作所为,南波晚心跳就乱得很,偏过头去,眉心轻蹙起,很认真地回答他,“我还要工作的。”
他说话的语气分外认真,时妄看得心口发软,伸手捏了捏他腮,“好,我等你回来。”
南波晚脸红得跟个水蜜桃似的,晕晕乎乎地回复,“……我知道了。”
说话片刻间,时妄垂下眼,猛地发现他右手手腕上有一片轻浅的痕印,颜色很浅,倘若不仔细看还真难察觉到。
像是很久远的伤口痊愈后留下的。
留意到他视线,南波晚瞬间炸毛,连忙将手腕藏在身后去,“不给你看!”
他穿好衣服就往门外走,回房间收拾行李。
时妄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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