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他从小独自一人在法国长大。
秦墨从来不否认自己很缺爱。
他的周围始终围绕着很多朋友。
他喜欢酒吧、宴会、派对,一切拥挤和吵闹的地方。
他不喜欢散场的感觉,不想回到冰冷无人的家。如果可以,他希望每天都可以玩到天亮。
他是个天生的玩咖。
在学校时就不需要好好学习,出了社会只凭姣好的长相和气质就获得了旁人羡慕不来的优越的工作机会。
他长得好,又有钱,性子也不错。
很多人都爱他。
秦墨刚分化的时候,就有不少omega向他表白,发出各种邀请。
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对omega并不感兴趣。
比起香香软软、柔柔弱弱的omega,还是身材高大、魁梧有力的alpha更吸引他。
他喜欢交不同类型的alpha男朋友。
他喜欢那种信息素互相排斥却又忍不住彼此吸引的感觉。
那种天生对抗着的,自带疼痛和不适的亲密关系,好像更适合他。
二十岁那年,他认识了弗里茨。
第一次与弗里茨对视的时候,秦墨就确定了,这是他喜欢的类型。
当然,这种与某人一见钟情的感觉,他不是第一次产生。
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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