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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桉诺还是这么做了。他想,也许是雄虫的信任让他罕见地良心发现。
洛昼微顿,抬手攥住桉诺的手指,微微借力站了起来,没有立即同意也没有拒绝,“为什么?”
他想知道桉诺为什么突然改变了想法。
桉诺道:“结伴一起,会更容易生存。”
这句话是事实,却跟桉诺的原因无关。在这只倨傲的雌虫心里,组队意味着会被其他虫拖后腿,会被迫遇到无数不必要的麻烦。
而他第一次破例,选择了眼前的这只雄虫。和想象中不同的是,这种感觉似乎并不差。
洛昼静静地看着桉诺,直把眼前的银发雌虫看得偏过了视线,才缓缓开口道:“好啊。”
极其随意的口头同意后,一个由雄虫和雌虫共同组成的小队伍就建立了。
“走吧。”桉诺捡起洛昼放在一旁的光子枪,塞进他的手里,嘱咐道:“配枪不要离身。”
对于军雌来说,配枪不离身是最基础的规矩,遇到危险后才能第一时间行动。
但洛昼不一样,他只觉得这把枪死沉,拿久了胳膊酸,找机会就想丢一旁。
洛昼换了只手拿枪,问:“去哪儿?”
桉诺言简意赅:“去得分。”
桉诺给洛昼的安排是求稳,能生存到最后一刻就行。但桉诺却不喜蛰伏,既然是试练,就分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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