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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父辈的交情,盛书禹童年时总能在各类家庭聚会上见到池鹿的身影。
他一直觉得池鹿像盛夏院子里的栀子花,毫不掩饰地散发着他最讨厌的、浓烈而霸道的香味。
池鹿毫不掩饰对皮囊的向往,会在宴会上大声嚷嚷着要节食减肥,会从小就穿着最精致收腰的公主裙。
也会在当年见到他的第一眼,就伙同朋友们指着他大声嘲笑,“胖死了,盛家每天要吃几顿饭啊,能把盛书禹喂得这么胖!”
后来盛书禹进了足球队,个子抽条,再没和“胖”字沾上边。
他早早就进入了规划得当的人生,培养各类特长、留学进修、自己创业,再到如今公司市值百亿。忙于工作不常回家后,就再没听到过池鹿的名字。
这个名字就跟早餐时他需要阅览的报纸一样,作为娱乐版块被保姆摘出扔掉了。
他们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况且池鹿这种精于皮囊大脑空空的人,还曾是他最厌恶的一类人。
而现在。
黑暗中,池鹿的手自唇畔滑下。
她懒洋洋地打完哈欠,才垂头打理身上的披肩,挪着步子缓慢走到楼梯口。鼻尖那股若有似无的清香却骤然逼近,像熟透了的樱桃,弥散开烂漫甜腻的诱人芬芳。
陌生,却又让人难以生厌。
楼梯间逼仄,盛书禹知道一场客套的招呼无可避免,还是抬手当了最先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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