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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均脑海里自动浮现了一个怪异的地狱笑话,养子vs孤女,大哥说的情侣爱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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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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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完了的感觉,好像也并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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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均松开林颂,转身去找什么东西,嘴里问她道:“四百万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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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车里找出了钢笔,随意摘掉笔帽,头也不抬,一副风流阔少写支票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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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颂将信将疑地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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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写着的分明就是一张空白的a4纸,手写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为颂颂女士,特委托乙方周其均作为其法律顾问,提供特定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十万元,合同有效期共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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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是四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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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均把合同交给林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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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颂看了一眼,调开目光,却还是笑出来:“颂颂女士,你还是叫林女士,林颂,林总,不用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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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接话,只是道:“钱,我没有,你想要的话,就免费给你服务四十年吧,有些人的卖身我也看不懂,当高管、拿分红,也能叫卖身的话,那我签的这个叫什么,黑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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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语气平静冷静,却是在背后说别人坏话,不记得是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小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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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样的,当小人的感觉也并不差,甚至可以说,有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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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总才不信:“你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你欺负我法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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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啊。”他笃定,还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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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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