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睫。
原主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在告诉她,不要相信埃里克。
埃里克随时有可能杀了她。
但她冷眼旁观,觉得埃里克比麦克,比马戏团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有价值,都要值得拉拢。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她要怎么拉拢?
这时,一阵喧闹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薄莉吓了一跳,迅速藏好日记本,走到帐篷门帘旁边,向外望去。
只见一群人推推搡搡地走了过来,空气中酒味、汗味和劣质烟草的气味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
“这玩意儿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你们说,上面会不会有魔法?”
“有魔法还会让你捡起来?”
“我是说城里的那种魔法。你有没有去过第五大道?那边有个人把闪电装进了玻璃球里……一到晚上,那叫一个灯火通明!”
“把闪电装进玻璃球里,那不就是煤气灯吗?”
“蠢货,我说的是电灯,比煤气灯那破玩意儿高级多了!”
电灯普及的时间,确实是1888年前后。
看来她真的穿越到了十九世纪末。
太好了。薄莉无声松了一口气,要是穿到了中世纪,面对砒霜涂脸、水蛭美白,她可能会选择一死了之。
下一刻,她冷不丁看清了那群人手上的东西,双眼倏地睁大了。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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