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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是莱维眼中最会读书,也最有鉴赏水平的蒙德人了。
跟那些天天偷懒喝酒的大人们都不一样。
丽莎小心接过那本册子。
虽然莱维称它是书,可是不论从粗糙的手工装订水平,还是纯手写排版有瑕疵的状态来看,都称不上一本合格的书籍,或许用手记、手稿来称呼更合适。
封面上画着莱维的父母,两人拥抱,在舞厅中共舞,一旁有留声机伴奏,还有其他模糊的人群在鼓掌。
标题是《幸福的颜色》。
丽莎翻开这本‘书’,里面写的是莱维的父母爱情故事,他们在故事中相遇、相恋、争吵、和好、陪伴到老,如果不是故事中至始至终都没有提及莱维,丽莎几乎要认为这是莱维为父母写的回忆录了。
平心而论,封面的绘画精美、氛围恰当,字虽然都是手写,却都非常工整整洁,而内容饱含感情,引人入胜。
丽莎看到动情处,忍不住跟着主角们的欢喜而微笑,跟着悲伤而流泪。
丽莎将‘书’还给莱维,拿出手绢擦拭眼角:“写的很好呢。你看,我都看哭了。”
“莱维,为什么书里没有你?”
“因为书里的故事,都是我根据曾经的片段编出来的,爸爸妈妈的感情经历没有这么跌宕起伏。”
“不过他们之间感情的真挚美好程度,比书里更好!是这世界上最美好、最美好的东西!”
“虽然他们不在了,可我想用这种方式留下记录。”
“我想让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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