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会这么认为,或许加上阿福和芭芭拉……再加上康纳和巴特卡西……
卡西可能也不觉得提姆性格好。
好吧,确实有不少人会认为提姆性格好,但杰森不这么认为,因为这小子身上有股令人作呕的自我牺牲感,他像是一只自愿上祭坛的洁白的羊羔,温顺的将自己献祭给上帝……提摩西,上帝的荣耀,老德雷克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否意识到了什么呢?
且不说他在黑夜世界里这种让杰森恶心的奉献感,杰森也不觉得白天的提摩西会有多讨人喜欢——汤姆的喜欢。
那小子是个标准的白人男性精英,简直是个小号的布鲁斯,身上是地地道道的老钱味儿,那种控制欲和不容反抗的劲儿简直一模一样,杰森的直觉告诉他汤姆和他一样不喜欢这类人。
那这两个人是怎么发现深层的彼此做朋友的呢?提姆是怎么让汤姆在不发现他暗夜的身份还能认清他的呢?
“提姆很善良,”你在接到杰森的疑问后,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下郑重的回答,“他也真的很聪明,很博学,很有责任心,很会体贴别人……本来就很好,什么都很好呀。”
你是真的这么认为的,也许你的回答看起来有些空洞——你知道青少年人交朋友很多只是因为对方很酷,或许是因为空虚,或许只是因为他们在人生的这段道路上在年轻的时候彼此相遇了。
他们会说对方球打得很好,会说对方就是让自己开心,会说我俩本来就是一起长大……青年人的感情才不考虑那么多,你这回答简直像以前对老妈回复你中意的相亲对象。
但是喜欢一个人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本来就是没有理由的。
在你第一次进入中学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提姆将包扔下来的,你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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