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的人铲除的过程中,那个他们从没放在眼里过的孟云客却不知不觉中羽翼渐丰,在朝堂站稳了脚跟——他从不结党营私,朝上却尽是支持他的文官清流;他办事勤勤勉勉,陛下把手中烦琐的事交给他,他也办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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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他站到了自己的对立面,成了最大的一个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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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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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万丈的灯,也有看不到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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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云客不是弱不禁风的病猫,他是个野心勃勃的狼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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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算都是狼,在狼群中地位也有高有低。狼选头领,靠的是血的搏杀。在绝对的武力面前,什么阴谋什么阳谋,都没有任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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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钦摔下酒杯,将披风甩到肩上,衣摆刮到孟云客身上,脸颊留了一道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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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弟的手再长,也只在长安。两江一行,为兄会好好教教四弟用兵之道。这天下,终究是血肉白骨堆积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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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钦并没有带走孟云客的酒,甚至方才喝的,也是自己带的。孟云客拿帕子擦去脸上的血迹,坐在亭子间,将那两坛子酒一杯一杯地喝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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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柳寄情,折柳亭,是用来送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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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之曾经在这座亭子里,送他去封地临安,那一日濛濛细雨,是清明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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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他也来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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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曾年少无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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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喝干,他起身,走向繁华最深处的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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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几天晴朗天,日头一天比一天热烈。孟钦惧热,队伍在正午时总会歇上两三个时辰,等到黄昏时分才启程。为了补上这个时间缺口,在计划之内到达两江,队伍在晚上赶路,马不停蹄,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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