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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舔掉指尖上的血,唔,掺点了刚才看电影时吃的爆米花的甜味……不够纯正了,这样不行。
完全没多想,我将他的衣领拉得更开了点,弯腰低头在伤口上舔了一下。
——!
好喜欢……这个味道,就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他倒是不太喜欢我这么做,笑着往后躲了下,“好痒。”
我直接抬手扣在他肩上,“就一下下。”
弯着腰有点累,干脆像挂在车座上的玩具一样,一手扣着他,一手绕过去胳膊架在他另一边的肩上,尽可能的把负重交给他。
感到他也轻轻地把手搭在我肩上,我立刻给了他一记肘击,“莫挨老子。”
他默默地放手了,我才放下心来,继续闭着眼舔伤口。
实际上和我自己的血没什么不同,同样是血浆和血球构成的,不知道他平时饮食习惯如何,血浆里废料多不多,不然会对我自己的肾脏造成负担吧……话说回来他是什么血型来着?喝下血型不同的血是不是对身体不太好啊?
管他呢,我的身体又不重要。
适应了咸咸的铁锈味后,就能品出一丝甜,不是爆米花的那种甜,而是独属于他的甜味,像是从他身体内酿出来的蜜。和他的香味一样,低调但不容忽视。
锁骨上薄薄的皮肉已经被我咬得高高肿起了,甚至都有点弹牙,湿滑的生肉不断在齿间挣扎像是要跳出去,于是我就咬得更用力,那被分为上下两个区域的肉就裹着骨头溜来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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